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专业高效,金融纠纷巧化解
“感谢调解员能在平凡的案件中捕捉信息,换位思考想当事人之所想,感谢法院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注重实质公平与和谐,运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传递司法正能量。”当事人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背后,是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为群众办实事、诉前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呈现出的专业与敬业。
去年10月,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中的被告人住房贷款多次逾期,银行反复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借款本息、承担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否则银行有权对案涉房产行使抵押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调解员侧面了解到当事人有实际困难:当事人是一对年轻夫妻,上有年迈且患病的父母要赡养,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要抚养,丈夫因病失去工作能力,每月须支出不菲的医疗费用,妻子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若银行收房收贷则一家人居无定所。
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偿还逾期款项,剩余未到期本息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原告对律师费予以部分减免。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当事人筹措还款资金争取了时间,同时减少律师费、诉讼费支出计5万多元,且避免当事人房贷被提前收回、房屋被司法拍卖的巨额损失。
“中心的法官、调解员们在传播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的同时,也希望能传导社会和谐、人文关怀的正能量。”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综合部负责人王欣欣说。
2019年4月24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挂牌成立,由“两院一行三局”6个协同单位组成,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为司法支撑,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金融协同,搭建一体化运行平台。
中心以依法开展金融审判工作为支撑,进一步融合推进金融风险研控、金融司法研究,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优越金融司法环境,以一个又一个创新为金融司法治理贡献“厦门经验”:2021年办结金融纠纷1.9万件,金融债权回收123.56亿元,审判执行时间缩短三分之二,执行标的到位提升2.96倍,业务协同实现高度专业化;全面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推行担保物权快速实现程序,金融债权平均实现周期为45天;设立全国首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中国人民银行消保局等领导为工作站揭牌;调解各类金融纠纷2230件、标的达16.56亿元……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先后两次批示肯定中心工作,并于2021年10月到中心视察工作。省委省政府、省法院主要领导也先后对中心予以批示肯定。中心入选国家发改委组织评选的“中国改革2020年度典型案例”,最高法院2021年出版的《中国金融司法报告》也对中心专章介绍,中心相关工作还入选省委政法委组织编发的《福建省司法体制改革优秀案事例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