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01.09.2014  11:49
  

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18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打非治违”工作部署,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经信委、工商局、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打击和整治:

1、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矿山;

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矿山。

(二)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77号)精神,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安监局、经信委、工商局、国网福建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打击和整治:

1、无证开采的矿山;

2、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矿山;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矿山。

(三)专项行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要主动牵头,积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2〕77号文规定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打击整治工作。经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为非法矿山提供、转供电力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工作,打击非法制造、买卖爆破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侦办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国网电力公司负责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切断生产用电、拆除电力设备和设施,并严禁向非法矿山提供生产用电;工商部门依照省政府第137号令规定对无证无照行为进行查处。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矿山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要积极协调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做好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矿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方法步骤

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监管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4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

1、各地区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登记建档(档案登记目录见附件1),并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图纸造假、不符以及未经“三同时”擅自投入生产矿山的登记建档,并督促整改;国土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采矿权和超计划开采矿山的登记建档,并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经登记建档的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未按期整改的矿山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矿山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3、在县级部门全面排查、各设区市部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计划11月下旬由省安监局、国土资源厅,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三)认真总结、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各地区要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地区和矿山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的矿山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地区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打击整治非法违法矿山常态化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研究部署,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同时,各地要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和公开曝光,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和登记汇总等工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确保专项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于9月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省安监局、国土资源厅,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安监局、国土资源厅。

附件: 1.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档案登记目录

        2.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排查汇总表


 


抄送:省公安厅、经信委、工商局、电力公司、地勘局。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