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诉
福建福州
新闻
RSS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
云南
内蒙古
北京
台湾
吉林
四川
天津
宁夏
安徽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新疆
江苏
江西
河北
河南
浙江
海南
湖北
湖南
澳门
甘肃
福建
西藏
贵州
辽宁
重庆
陕西
青海
香港
黑龙江
新闻集锦
档案
资料
事故
体育
文化
教育
宗教
时政
经济
生态
健康
运输业
社会
政府
安全
城市
省级
工业
房地产
人物
专稿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简化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1.2015 15:0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简化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相关申报材料,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的,不再提交所需资金保障证明材料;申请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和野生植物采集证的,申请人只需在当年首次申请时,提交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特此通知。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11月2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11.2015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