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事件,还忘记了什么
郭美美,这个因“红会”事件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7月9日,她因涉嫌在巴西世界杯期间赌球,被北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7月1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即,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了她自供“以‘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以赌博的名义诈骗”等罪状,舆论对这个旧红人生出的新新闻,报以了最热烈的关注。
别忽略了郭美美的“圈内人”
和郭美美性交易、参与赌局的人,是否被我们忽略了?找到他们,也许能揭开郭美美之所以成为郭美美的原因。
不费吹灰之力,郭美美又一次站在了各大网站新闻排行榜的前列。与她相关的各种传闻,又一次甚嚣尘上,网络及论坛的跟评和吐槽,更是一浪高过一浪。足见人们对郭美美结局的关注和等待,从来没有冷却过。这与桃色与八卦无关,却与道义的最终走向有关——人们对郭美美一直以逍遥姿态快乐而恣意生活,并时不时跳出来刺激一下公众渴望公平的神经,心有不甘。
通过媒体公布的信息,人们逐渐看到一个与自己想象的阴暗生活状态有直接联系的郭美美。这个曾经用满脸不屑的笑容嘲讽过千万个良知者的小女孩,美艳鲜亮的外表背后居然有那么多令人不堪的事情——无休止的奢侈淫靡生活,令人发指的赚钱方式,令人叹息的价值观。向人们展示的,是一个纸醉金迷,却又堕落的人生风景,而这种生态,在我们社会的某个领域,却是一种常态。它像浸入水源地的毒螺,于无声处,向整个社会灌注着毒汁。这些人,包括把包养当成生存方式的歌手或主持人,把毒品当成娱乐方式的影星,把赌博当成盈利和消遣方式的富翁名媛,还有将猎艳与买春当成雅好的高官巨贾……这样的人和事,因始作俑者多为在社会中有影响者,而使得众人对社会的认知发生迷失,令无知者引为时尚加以效仿,令有知者嗟叹世风日下,令整个社会空气为之毒化。
当然,将这种结果的原因归咎于郭美美这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如同将把整个大海的水变黑之责归咎于一只小乌贼一样,是既不现实,也不公平的。真正应该搞清楚的,是构成这个格局的种种内外在元素。以郭案为例,那些在郭美美赌窝中一掷千金的“有实力有名望的人”,那些一掷数十万一亲芳泽的风流客,那些以“商演”为名介绍卖春的演出机构,那些在郭美美成名之后“再贵也要和她上床”的人,那些为了让郭美美成名,编织出无数个“热点”和“炒点”的高手们,他们究竟是谁?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郭美美的“圈内人”都到哪儿去了?
这些看似被忽视的细节里,也许隐藏着的,就是郭美美之所以成为郭美美的原因。
□曾颖(作家)
谁成就了“坏女孩”郭美美
普通的大众,联手商业公司、公关公司、部分媒体,在消费她的炫富过程中,培养起了极其低端的恶趣味,让“坏女孩”渐渐长大。
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不缺乏郭美美这样离经叛道的“坏女孩”。略萨为坏女孩写过小说《坏女孩的恶作剧》,德莱塞为坏女孩写过传记《嘉莉妹妹》,梅艳芳甚至有首歌就叫作“坏女孩”。可关键是,像郭美美这样颠覆了大众道德观、价值观,甚至颠覆百年红会形象的“坏女孩”现实中并不多见。她似乎是“坏透了”的典范。
可问题是,她并没有因为这一系列举动而受到舆论的谴责,相反,她成了网络红人,成了变相揭露红会问题的“女侠”,她参加的商演越来越多,有赌球公司找其代言,甚至连“接客”的价位都在水涨船高。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到底是谁给了郭美美这样的坏女孩生存的土壤呢?是不是公众一窝蜂而上地对郭美美的围观,才帮助她实现了依靠恶名声获取利益。
这些年,有着类似郭美美经历的女孩不在少数,一路走来,一路将她们的丑陋展现给公众,可她们非但没有被大众所唾弃,相反,依靠网络形成的巨大“恶名声”而爆得大名,继而将名气转化为资源、金钱与利益。
因此,我们不得不问一句,在郭美美变坏的过程中,谁最有责任?
在郭美美变坏的过程中,那些不断请她们商演的演艺公司、公关公司责任重大。不请郭美美参加商演,无疑就不会有人去给她捧臭脚,形成眼球经济,自然她也就不可能兴风作浪。当然,在这些坏女孩“变坏”的过程中,也有部分媒体的责任。
在这些离经叛道的“坏女孩”身上,哪见道德领域的谴责与唾弃?我们看到的却是镁光灯的追逐与聚焦,是不断地上头条,高价的出场费、代言费,是远赴大洋彼岸的光鲜生活。似乎“坏女孩”们一旦获得利益、成功,就可以将她们不择手段上位的过去洗白。于是不少人在一边消费这些“坏女孩”们的新闻,一边发出的却是羡慕与慨叹。看看大洋彼岸的美国,“坏女孩”莱温斯基因为插足“第一家庭”,这些年来活得像过街老鼠一样,而我们的“坏女孩”们却活得扬眉吐气,名利双收——这并不是我们这个社会变得宽容的表现,而是我们道德领域撕裂、是非界限模糊的典型体现。
将郭美美变坏的,并不仅仅是她那个看上去罪行累累的家庭,而是一些普通的大众,联手商业公司、公关公司、部分媒体,在消费她的炫富过程中,培养起了极其低端的恶趣味,才令她在泥潭中如鱼得水地游了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