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郭振家:引入民办力量 发展创客教育

08.03.2016  18:42

  新华网福州3月8日电(刘丰)如何为“创客”营造良好的发展土壤与环境,切实提高创业创新的成功率,这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重要课题。借助社会资本让创客教育落地,从政策、法律等方方面面为创客创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这是全国政协常委、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福建省委主委郭振家日前在接受新华网独家专访时提出的建议。

  记者: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您在今年的提案中力主推进民办“创客教育”,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理解的创客教育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模式?

   郭振家: 当前,我国已进入“创客”本土化时代,“创客”孕育而生并不断成长。上海“新车间”、深圳“柴火创客空间”、“北京创客空间”等成为中国最早的一批“创客”代表。创客教育是“创客”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创客教育集创新教育、体验教育、项目学习等内容为一体,以课程为主要载体,依托创客空间,兼容数、理、化、艺术等多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发散思维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创客教育的关键点是“把创客空间整合到现有的教育项目中”。创客教育是创客们制作、交流、共享知识和资源以及项目协作的载体。创客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推动素质教育改革、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战略。随着时代发展,我国“创客”与教育的结合程度日益紧密,国内创客教育发展前景可观。

  记者:伴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生的“创客教育”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您提出大力发展“创客教育”,此前有没有成功的实践经验可以参照?

   郭振家: 有。浙江省温州市创客教育起步较早,发展很快,范围也广,日益引发世界关注,成为我国创客教育的典范。民办创客教育是促进我国创客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创客教育事业是实践社会公益和增进社会福祉的善义之举,应该得到支持、鼓励。当前我国民办教育机构数量已有十几万,但是其中和“创客”结缘的为数不多。相较于民办通识教育、民办劳技教育,我国民办创客教育的发展还比较滞后。

  记者:这种发展的滞后,问题在哪?

   郭振家: 总体而言,当前我国民办创客教育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规模较小,覆盖面有限;资金瓶颈常现;人才资源不足,“智库”建设力度较弱;与社区教育互动不足;缺乏相对统一的行业标准;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跨区域(包括国内外)合作程度不高。

  记者:这些问题怎么破解,您有哪些建议?

   郭振家: 这次我在两会上提交了相关提案,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建议。首先是建议国家将“支持民办创客教育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民办创客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等出台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关的政策、文件;为国家民办创客教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其次是在政府指导下,依托国内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大力兴办创客教育,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对“创客教育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扩大民办创客教育规模,拓展民办创客教育覆盖面。

  在金融手段方面,可以发行“国家创客教育事业专项政府债券”,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民办创客教育发展基金”,为国家民办创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创新融资服务方式,设立针对“民办创客教育”的专项信贷业务,为国家民办创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人才保障也是关键,可以整合社会各类创客教育人才资源,依托国内民办教育机构,成立“民办创客教育智库”, 为国家民办创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高端、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

  还可以依托社区大学及其他社区文教资源,打造“社区民办创客教育机构”,支持“民办创客教育进社区”,充分挖掘社区民办创客教育潜力,助力社区建设和社区改造事业。

  应该制定全国统一的“创客教育”行业标准,引导我国民办创客教育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之路;提升国家“创客教育”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要以市场化的手段来发展创客教育,引入市场机制,秉持互利、共赢理念,鼓励民办创客教育机构与企业合作,实现技术成果创新与市场需求相对接,促进创客教育成果及时向市场经济现实生产力转化。

  另外,应该构建两岸四地民办创客教育行业合作机制,适时成立“两岸四地民办创客教育协会”,在坚持公益性、开放性、服务性原则的基础上,为两岸四地民办创客教育行业创业者提供科技孵化、种子基金、资源共享、技术咨询、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支持;构建民办创客教育行业国际合作机制,适时成立“中国民办创客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促进民办创客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