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上班路上遇车祸腿受伤 拿不到两个月伙食费
18.07.2015 10:10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7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卢锃)昨日,在福州一工地打工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00,反映他由于受伤而拿不到前两月3000元的伙食费,他为此深感不平。
李先生对记者说,他今年40多岁了,是湖北人,跟爱人、女儿和儿子一起在福州打工。这段时间,李先生在台江万达附近的曙光支路一银行工地上的水电班组负责补下水道的工作。
李先生告诉记者,15日下午,负责带班的潘先生答应要在16日付给他5月份、6月份的伙食费,共3000元。没想到16日上午他在上班路上被小车撞了。“医生说我是皮肤组织破损,要我休息几天,怕伤口感染。”李先生说,他16日下午给潘先生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的伤情,说要休息几天,“潘先生跟我说,钱的事情直接找‘老板’要,有来上班才有钱拿,没来上班就没钱拿。”
李先生说“老板”指的是工地上的包工头张先生。他打了七八次电话给张先生,可是张先生都没接。记者昨日来到该工地,带班的潘先生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叫李先生去劳动部门反映。记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号码,昨日数次拨打张先生电话都没人接听。
李先生说,他没签劳动合同,“这在福州建筑工地是很普遍的事情”。
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了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鸿。他说,李先生可以去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从法律上讲,李先生在医疗期间各种待遇不变,他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证据,但是有事实可以证明他在工地上有劳务关系。李先生还可以到当地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去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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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2015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