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正式出炉 黄牌电动车延期使用两年
24.09.2015 11:43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市区有许多黄牌电动车
9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见习记者 卢紫腾 文/图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已正式“出炉”,备受关注的“延期两年”一事终尘埃落定。
黄牌车延期使用两年
根据《通告》,漳州市区(芗城区、龙文区)超标电动车过渡延长期为两年(2015.08-2017.07),延长期满后不再续期,这也意味着,黄牌电动车将在两年后被彻底淘汰。
同时,超标电动车通行管理也将参照两轮摩托车通行管理规定来执行,所以,驾驶超标电动车应当要“持证驾驶”,必须持有准驾为F或E、D的驾驶证。
与两轮摩托车一样,超标电动车在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行驶在机动车道;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上应当在靠右侧的机动车道行驶;在混合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当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依法缴纳交强险。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4.09.201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