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兵讨薪 法官公正调解
“您年轻时艰苦奋斗、保家卫国,我们更应该为您主持公道,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近日,年过七旬的退伍老兵王大爷签下调解协议后,连连伸出大拇指为安溪法院法官白荣南点赞,感谢法官帮助解决了自己心头多年的烦心事。
王大爷出生于1948年9月,1971年在安溪县应征入伍后,在部队中作为步枪手,曾担任副班长职务,并获三次嘉奖。
退伍后,王大爷与妻子黄某一起受雇于某茶叶公司,负责管理茶园。2020年8月,王大爷和妻子因年龄渐长等原因准备结束劳务关系,于当月12日与该公司进行结算,该公司自2017年起至今共欠王大爷及其妻子黄某劳务报酬44000元未支付,并约定该公司应于2020年11月前结清所有费用。后该公司未能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王大爷与妻子遂到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白荣南,同时也是该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成员,仔细翻阅卷宗、查看举证材料、了解当事人诉求,发现此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案情较为简单,为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尽快帮助王大爷要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4月16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安溪法院民一庭调解室,在白法官的主持下开始调解工作。王大爷细数了被告茶叶公司所欠的劳务费用24000元、自己垫付的维修等9000多元费用以及因工作需要雇佣小工临时垫付的10000余元等费用,要求对方尽快偿还欠款共计4万多元。
被告辩称,虽然茶叶公司拖欠了一些劳务款,但是王大爷及其妻子也向茶叶公司借款了2万余元,并现场提供了相关票据材料。
“我是一个军转干部,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我们会尽快督促公司把拖欠的劳务报酬还上。但是一码归一码,虽然公司拖欠劳务报酬,但是咱们欠别人的也得还不是?”“你们作为当地茶企,多年从事茶叶经营,应该知道拖欠工人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王大爷当过兵,如今也年过七旬了,我们对他更应该多一份尊重,你们有这个责任要尽快偿还。”眼看双方因为互相欠款的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一方面向王大爷说明欠茶叶公司部分款项应该偿还,一边跟被告阐明公司拖欠劳务报酬给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双方的工作。
在白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大爷所欠的2万余元款项在该茶叶公司需偿还的4万余元劳务费中扣除,以25500元为准,由该茶叶公司限期偿还。双方约定该茶叶公司于4月30日前付清所欠的25500元款项,如逾期,则将以255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违约金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