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一个月7谈“追逃追赃”意味啥?

28.11.2014  11:19

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22日在访问斐济期间,同斐济总理姆拜尼马拉马举行会谈时表示,中方感谢斐方协助中国政府开展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执法合作。 据统计,本月以来,习近平至少7次谈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海外追逃追赃等话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肃了党风政风,形成了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新常态。随着谷俊山、周永康、徐才厚等一大批“大老虎”的陆续落马,标志着反腐败工作已进入了全面围剿、全线起底的关键阶段。近一个月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外事活动中,至少7次谈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海外追逃追赃等话题,更是传递出积极而强烈的信号意义。

反腐无国界。 当前社会上出现的腐败现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腐败行为的发生,不因政治体制的不同而减少。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腐败更成了国际“通病”。中国的反腐败工作,离不开也不能离开国际社会的支持和通力合作。为此,中国一直多渠道参与国际反腐合作及追逃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交涉力度,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随着中国大力推动和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国际反腐网越织越密。习近平主席近一个月7谈“追逃追赃”等话题,再次提醒和告诫我们,反腐无国界,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取得反腐败的完胜。

反腐无穷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工作更是永远没有休止符。应该说,在中央坚决反腐败的强大声势下,国内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对“刑不上常委”的打破,极大地提振了国人对中央反腐败的信心。但是,也不排除人们产生“会不会歇一歇”的疑虑,以及一些贪腐官员的侥幸心理、外逃思想。应该说,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的协调指挥下,所有涉及部门通力协作,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既回应了百姓的诉求,也对贪官带来巨大震慑。习近平主席一个月7谈“追逃追赃”等话题,更是提醒我们,反腐无穷期,必须驰而不息、持之以恒,才能实现常态长效。

反腐无盲区。 大凡贪官,都存在侥幸心理。随着中央反腐声势的日益加大,一些贪官更是产生了“外逃”、“逼难”的天真想法。一段时间以来,“裸官”的大量出现,给反腐败工作确实带来了障碍。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裸官”不是护身符。2014年以来,中央全力开展“裸官”整治工作,中纪委新设国际合作局,公安部全面开展追逃追赃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特别是APEC北京会议形成的反腐成果,布下了国际反腐的天罗地网。以往没抓到外逃贪官,其违法所得难以及时追缴,而现在即便其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也将难以躲避。习近平主席一个月7次谈及“追逃追赃”等话题,更是在向全世界宣布,反腐无盲区,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当前乃至今后,要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决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加强国际合作,大力追逃追赃,是兴党强国之要,更是为民利民之需。习近平一个月7谈“追逃追赃”和反腐国际合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同时也是为反腐败打气发力,必将推动中国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为国际合作作出积极贡献。

新闻资料:习近平一个月7谈“追逃追赃

11月9日:习近平会见加拿大总理哈珀时表示:

中国正在加大反腐败斗争,中加双方应该在执法领域包括追逃追赃问题上加强合作。

【中加合作成果】

双方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谈判已完成,待签。加方向中国遣返了潜逃12年的赖昌星,遣返了合同诈骗犯曾汉林,为李东虎、李东哲回国自首提供了协助。2012年8月,涉嫌巨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中方持续政策攻势和强大缉捕压力下从加拿大回国自首。

11月11日:习近平在APEC北京会议上致闭幕辞:

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亚太合作成果】

11月8日,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目前,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已经正式运行,秘书处设在中国,并由中国担任今年的轮值主席,而中国监察部相应担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

11月12日:习近平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会谈时表示:

加强执法合作,继续在追逃追赃、禁毒、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美合作成果】

双方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自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于1998年成立以来,中美在包括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在内的许多案件上进行了成功合作。2004年4月,通过JLG合作平台,中方成功将涉嫌侵吞中国银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从美国遣返回国。今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个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11月16日:习近平出席G20峰会并发表讲话:

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G20合作成果】

中国先后与G20成员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与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这次G20领导人布里斯班峰会公报称,“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11月17日: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会谈时表示:

中方重视同澳方加强司法执法、追逃追赃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

【中澳合作成果】

中国早已和澳大利亚签订引渡条约。今年7月,中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11月初,澳大利亚警方表示,将帮助中国追查外逃到澳大利亚的贪官,查封他们在澳非法资产。澳联邦警察已与中方敲定一份包含约100人的“优先名单”。后据澳媒披露,澳当局将查封中方通缉的7名重要经济逃犯的在澳资产。

11月20日:习近平同新西兰总理约翰·基会谈时表示:

双方要加强防务、执法交流,在打击腐败、追逃追赃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新合作成果】

双方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习近平访新期间,中新发表了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其中提到:“双方将继续在打击跨国犯罪上开展建设性合作,并在各自司法框架下为开展追赃等行动提供便利。

11月22日:习近平同斐济总理姆拜尼马拉马会谈时表示:

中方感谢斐方协助中国政府开展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执法合作。

【中斐合作成果】

习近平所说的“斐方协助海外追逃追赃”,包括中斐执法部门合作将“美女高管”陈怡从斐济押解回国一事。2013年8月,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潜逃斐济,有报道称她携带了5亿元现金。公安部会同上海警方组成11人境外缉捕工作组前往斐济,在斐方执法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迅速将已取得瓦努阿图身份证、正准备乘机逃亡他国的陈怡抓获,查获近千万元现金和奢侈品。当年8月19日,陈怡被押解回沪。(新安晚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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