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打猎寻刺激 非法持枪被判刑

26.03.2015  12:41

  为满足自己打猎的刺激性,施少红(化名)非法持有一支单管猎抢以及子弹、铅珠、底火等违法物品。近日,福建省建阳法院经审理后判施少红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施少红长期喜爱上山打猎,但传统的打猎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他,为了提升打猎的刺激性,施少红开始迷恋上猎枪打猎。2014年8月14日,建阳市公安局麻沙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遂到施少红的住处进行搜查。最终在其卧室内查获一支单管猎枪及十五发子弹、铅球、底火等物品,并在其杂物间内查获一支旧土铳和一支枪管。经过鉴定,施少红持有的猎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施少红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前述判决。

  东南网南平3月26日讯(记者 邓忠卫 通讯员 许锦艺 李国富 徐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