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探索海域资源“333”开发利用模式
摘要:近年来,连江县大力推进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创新海域资源“333”开发利用模式,通过实施“三权分置”、实行“三级分类”、实现“三方共赢”,推动海域养殖从“三无”(无度、无偿、无序)到“三有”(有度、有偿、有序)转变,从而实现“三化”(合法化、规范化、资产化)的目标。
连江县是我省海洋大县,海域养殖是沿海乡镇群众生产生活、发展致富的重要依托,也是连江向海而生、向海而兴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连江县大力推进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创新海域资源“333”开发利用模式,通过实施“三权分置”(海域所有权、使用权、养殖权)、实行“三级分类”(县级、乡级、村级分类开发使用)、实现“三方共赢”(村集体、养殖户、普通老百姓三方共赢),推动海域养殖从“三无”(无度、无偿、无序)到“三有”(有度、有偿、有序)转变,从而实现“三化”(合法化、规范化、资产化)的目标。
一、实施“三权分置”,推动海域养殖合法化。为有效破解海域养殖权属不清问题,连江县探索实施海域资源“三权”分置,进一步明晰海域“所有权、使用权、养殖权”的权属,依法保障海域权属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益。一是海域所有权方面,严格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依法归国家所有,将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二是海域使用权方面,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县政府将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明晰的海域使用权确定给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同时,对于同一乡(镇)内的村与村之间权属不明晰、群众有争议的海域使用权确定给乡(镇)集体企业;对于乡镇之间权属不明晰、群众有争议的海域使用权确定给县属企业,进行委托管理。三是养殖权方面,由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村集体或乡集体,根据海洋养殖产业发展实际,将海域的养殖权发包给养殖户,养殖户取得海域养殖证后依法进行养殖生产。
二、实行“三级分类”,推动海域承包规范化。连江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分别以县海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宫乡、黄岐大建村为试点,探索实行海域资源县、乡、村“三级分类”开发利用,为其他地区海域承包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海域承包规范化。一是实行县级综合开发。主要以县属企业连江县海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试点,由县政府将部分海域的使用权确权给县海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县海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综合开发,推动海域资源开发利用。比如,县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黄岐半岛深远海域开发建设总面积约5000亩的黄岐半岛海藻场项目,并将海域承包给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进行养殖生产。二是实行乡级委托管理。主要以下官乡为试点,鉴于下宫乡辖区内的村与村之间在海域使用权上不明晰,因此由县政府将海域使用权确权给下宫乡集体企业进行委托管理,解决了村与村之间海域争议问题,然后由下宫乡指导江湾、初芦、松皋等相关村委会做好海域养殖权发包工作。三是实行村级直接发包。主要以海域使用权明晰的黄岐镇大建村为试点,县政府直接将海域使用权确权给黄岐镇大建村委会,然后由大建村委会根据群众实际养殖需求,将海域养殖权发包给养殖户,再由养殖户向县海洋与渔业部门申领海域养殖证,进行养殖生产。
三、实现“三方共赢”,推动海域资源资产化。连江县注重推广应用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成果,重点以海域养殖证为载体,推动海域资源资产化,从而实现村集体、养殖户、普通老百姓三方共赢的目的。一是实现沿海村集体经济有收入。黄岐镇、下宫乡等沿海乡镇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海域承包模式,由相关村委会将海域养殖权发包给养殖户,并按养殖面积收取相应的承包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从而使村集体有了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据统计,黄岐镇大建村每年海域承包金约80万元;下宫乡江湾、初芦、松皋等3个村平均每年海域承包金约100万元。二是实现养殖户低息贷款有门路。黄岐镇、下宫乡等沿海乡镇把海域养殖证作为海域资源资产化的重要载体,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沟通,切实把海域资源转变为可抵押、可融资的资产,使得持有海域养殖证的养殖户不仅可以将养殖证作为金融信贷的抵押物,而且还可以提高贷款额度、享受年利率3-5%的低息贷款。据统计,黄岐镇大建村养殖户在县信用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低息贷款额达5000万元;下宫乡江湾、初芦、松皋等3个村在金融机构低息贷款额达7亿多元。三是实现普通老百姓养老有补助。黄岐镇大建村和下宫乡江湾、初芦、松皋村等沿海乡村坚持以民为本,注重回馈群众、普惠共享,除了将海域养殖承包金收益用于公益项目建设外,还将其中的三分之一用于补助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使得村里的每个普通老百姓达到60周岁后,每年都可领取一定的养老补助金,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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