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政府出台《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

04.08.2014  20:28

  意见主要包括培育自主商标品牌、促进品牌提质增值、提升品牌影响力、强化品牌意识、强化政策保障等五个部分,明确品牌建设的目标、重点、原则、措施等。该意见重新调整充实福安市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工商局。设立扶持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品牌的培育、推荐、宣传及品牌管理、维权工作,并对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12个项目实施分级奖励。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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