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芳华越剧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编号:RWZB-2016-088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1 | LED天地排投光灯 | 24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 0591-83733179 | 福州市 |
1-2 | LED摇头染色灯 | 26 | |||||
1-3 | 1500W电脑摇头切割灯 | 12 | |||||
1-4 | 1500W电脑摇头染色灯 | 12 | |||||
1-5 | 多功能电脑控台 | 2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6.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11.
购买标书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