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抽奖活动最高奖项一等奖 顾客却抽中特等奖

10.07.2014  09:55

  福州新闻网7月10日讯 参加超市的抽奖活动,抽中了特等奖。满心欢喜的程先生去兑奖时,超市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此次抽奖活动的最高奖项是一等奖,特等奖的奖球是他们放错的,因此不能算数,这让陈先生十分郁闷。

  7月4日,程先生在仓山区好福临超市购物,当时超市正在搞抽奖活动,只要购物金额满60元就可以参加抽奖。程先生幸运地抽中了特等奖。当程先生满心欢喜地去领取奖品时,却被超市工作人员告知,超市并未设置特等奖这一奖项,最高奖项只到一等奖,所以无法兑换奖品。

  “没有设置特等奖,怎么会有特等奖的奖球呢?”程先生很疑惑。对此,超市工作人员称可能是工作失误,不慎把之前活动用过的奖球放入抽奖箱中,工作人员还带程先生看了超市的宣传展板,展板上确实只标注了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特等奖是最高级别的奖项,相当于本次活动的一等奖,你们可以给我一等奖的奖品嘛。”程先生要求超市给他兑换一等奖的奖品——6公斤装的食用油,但超市工作人员称只能重新抽奖或给他一个鼓励奖,程先生不同意。双方交涉无果,程先生于是向仓山区工商局投诉。

  工商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指出,超市组织抽奖活动,向市民发出要约,程先生作为参与者,从程序上来说是中了奖,抽奖人本身并没有过错,之所以发生消费纠纷是由于商家失误,商家应该对此负责。经调解,超市负责人向程先生致歉并同意按照一等奖奖项为他兑换6公斤装的食用油一桶。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李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