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3起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典型问题

08.09.2015  08:05

    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福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

    2015年3月15日(周日),福州经济技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的驾驶员肖本治私自驾驶公车,搭载妻子和孩子,到马尾区宗棠路附近办事,并去仓山区看望亲戚。鉴于肖本治违规使用公车,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给予其辞退处理,追缴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30元。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斌进行诫勉谈话。

    2015年6月20日下午(端午节期间),马尾区教育局聘用的驾驶员叶树章私自驾驶公车接送父母。鉴于叶树章违规使用公车,马尾区教育局将其开除并追缴公车使用费用30元。马尾区教育纪工委对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吴件灯进行诫勉谈话。马尾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教育局副局长邓治平进行诫勉谈话。

    2015年4月29日,永泰县环保局驾驶员黄汉生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7月15日,永泰县环保局副局长池建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记者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