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干部公车私用被撤职
18.12.2014 13:46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厦门日报讯 公车私用、为子女大办婚宴收礼金……这些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昨日,省纪委监察厅在官方网站通报了泉州和莆田荔城区共9起典型案例:
1.泉州惠安县石雕石材产业转型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原副主任邱秀锦同志(副科级)公车私用问题。惠安县委给予邱秀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惠安县政府给予其行政撤职、由副主任科员降为科员的处理,收缴其公车私用发生的燃油费人民币14194元。
2.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馆长吴翠蓉同志公车私用问题。泉州市直统战系统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泉州晋江市晋兴职校校长尤荣毅同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晋江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违规费用。
4.泉州丰泽区城东街道泉铁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吴年兰同志为其女大办婚宴收取非亲礼金问题。丰泽区委城东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退回礼金。
5.莆田荔城区北高埕头中心小学组织团拜聚餐、发放年货节礼及公款吃喝问题。该校校长陈胜达、副校长兼工会主席吴智勇被党内警告处分。
6.莆田荔城区黄石中心小学超标准接待、转嫁公务接待费问题。该校校长江开华、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陈礼华被党内警告处分。
7.莆田海峡职业中专学校发放年货节礼、超标准接待和2014年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该校校长张云龙、工会主席陈燕双被党内警告处分。
8.莆田第二十四中学校长林庆春违反财经纪律发放教师奖金和补贴、安排校领导公款聚餐等问题。林庆春被党纪立案调查。
9.莆田渠桥第二中学发放年货节礼、超标准接待及公款吃喝等问题。该校校长岳建东、工会主席陈丽冰被党纪立案调查。
(福州站记者 张珺)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18.12.20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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