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通报12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09.07.2014  22:42
      法制网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周斌 今天下午,中央政法委再次公开通报12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是:

  1、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原副庭长赵洪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009年以来,赵洪印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周口市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某商务酒店一案中,涉嫌受贿25万元;执行判决超越职权,滥用财产保全措施,造成企业停业6个月;擅自使用扣押车辆。目前,赵洪印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樊刚、原副指导员马明受贿案。2009年至2012年,樊刚、马明在高速公路执法工作中,包庇纵容交通违章行为,分别多次收受过往货车驾驶员现金共6.04万元、5.99万元。目前,樊刚、马明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3、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四大队原队长张乐群受贿案。2012年,张乐群帮助在押犯罪嫌疑人陈龙、袁长生传递信息,并收受他人现金5万元,致使陈龙在办案人员提审时翻供。目前,张乐群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4、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郭仲德受贿案。2005年8月以来,郭仲德在任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73.8万元、斯巴鲁森林人牌越野车一辆;与他人合伙办企业,共获取不正当收益765.55万元;以借为名占用他人资金18万元、占用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专案奖金2万元。目前,郭仲德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5、河北省唐山监狱原副监狱长卢宝祥等滥用职权案。2003年5月至2008年,卢宝祥在担任副监狱长期间,与狱政科原科长任江、第十监区原监区长陈凯、监狱医院原院长柳春林等人串通,利用各自职权,违规对罪犯李成凯、王涛进行照顾、奖励,为两犯保外就医创造条件。目前,违规办理的保外就医已依法按程序予以撤销。卢宝祥、任江、陈凯、柳春林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卢宝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任江、陈凯、柳春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

  6、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三伏潭派出所原教导员何新生、原副所长李池等涉嫌受贿案。2008年至2012年,何新生、李池等人,涉嫌多次收取犯罪嫌疑人所送财物,共计10万余元,对辖区内存在长期开设赌场的行为包庇纵容。目前,何新生、李池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志秀涉嫌受贿案。2013年以来,刘志秀在审理马某某非法传销诈骗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被告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20余万元。目前,刘志秀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山西省平遥监狱监狱长薛稳学滥用职权案。2011年5月28日13时30分至29日10时40分,平遥监狱服刑罪犯亢某某被特许离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平遥监狱在办理亢某某特许离监案件中,存在特许离监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超越权限审批、押解使用车辆和安排住宿违规等问题。目前,薛稳学已被山西省司法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广东省深圳市维稳办原副巡视员王合意涉嫌受贿案。1999年至2001年,王合意在担任深圳市禁毒办副主任(副处级)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13万元。2004年至2007年,王合意利用担任深圳市维稳办维稳处处长的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69万元。目前,王合意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副庭长尹丰文涉嫌受贿案。2014年1月,尹丰文多次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以帮助其运作申请再审及再审改判为由,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并涉嫌索要贿赂60万元。目前,尹丰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原民警李文祥贪污、诈骗案。2010年3月,李文祥利用职务便利,将当事人所交涉案款5万元占为己有。2005年至2010年7月,李文祥以干工程等名义,先后骗取47名当事人381.15万元。目前,李文祥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原副检察长刘晓君贪污受贿案。2002年至2013年,刘晓君向下级院索取钱财,非法为某建筑安装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2.5741万元;2006年至2008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票据、重复报账等方式,贪污公款21.0674万元;2007年,私自将公款110万元挪用给他人,用于开发住宅楼。目前,刘晓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中央政法委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法办案,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大对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这是今年中央政法委第二次集中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委将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严格执法办案要求,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以优良作风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政法战线反腐倡廉只有进行时

法制网评论员

7月9日,中央政法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了12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这是继年初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后的第二次通报。通报不但释放出了政法机关反腐倡廉、整治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更反映出了政法机关反对司法腐败持续发力、高压不断的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反腐败斗争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连日来,一批党员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了中央的严肃查处。这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同时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一场深入持久的反腐斗争必将触及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灵魂。

虽然政法队伍总体上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任的优秀队伍,但近年来,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政法干警腐败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从各地打黑暴露出部分政法干警甘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到东莞扫黄牵出一批公安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是普遍问题,还是具体个案,都提醒着我们,政法队伍反腐倡廉的形势不容乐观,必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顽强的意志,集中精力打好反腐倡廉攻坚战。

2月11日,中央政法委首次向社会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舆论对这一"罕见"举动做出了非常积极正面的评价,但同时也表达出了一定程度上的担忧,担心这种"自揭家丑"的行为会不会只是"一阵风",能不能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下去。中央政法委的二次通报对这种担心做出了回应:政法机关反腐倡廉劲可鼓而不可泄,只有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抓建设,才能真正达到纯洁队伍,清除害群之马的最终目的。

不可否认,司法腐败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所以,反腐倡廉也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既要有打攻坚战的决心,又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为此,中央政法委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不定期集中公布已查处的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反对司法腐败只有拿出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气势,只有显出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精神,环环相扣、坚持不懈的抓下去,才能达到政法队伍正风肃纪的良好效果,才能彻底消除腐败给政法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

与以往的内部通报相比,中央政法委两次公开通报案件查处情况,让我们看到,政法机关反腐倡廉不但公开力度正在加大,而且公开也正在逐步常态化。毫无疑问,只有公开才能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积极、正面的社会舆论氛围。反对司法腐败党心与民心是一致的,这既是一次自上而下的自净行动,也是一股自下而上的民意推动,两者形成合力,必然会释放出司法公正的强大正能量,也必然会成为撬动司法深度改革的一个强力支点。

前所未有的公开,会带来前所未有的监督。中央政法委第一次公开通报案件时,个别案件的查处情况也曾受到过舆论的质疑。媒体的深度挖掘,公众的穷追猛打,使案件的每一个微小的细节、每一个暗藏的疑点都会暴露在阳光之下,这种暴晒不但使任何护短、遮丑的行为变得不可能,更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倒逼机制,迫使办案机关强化证据意识、提升办案质量、真正把案件办成铁案,使案件能经得起舆论的挑剔、社会的检验。

反腐倡廉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7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克服特权思想,不为人情所困、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因权力所累,管住心中的"老虎",守住党纪国法底线。要对于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绝不护短。

中央政法委连续向社会公开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正体现了政法机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狠抓队伍建设,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决心,而这种决心通过不断暴光违纪违法案件,也必定会转化成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司法清明的信心。

 

中政委通报违纪违法案件“不避亲” 法学专家表示
敢拿自己开刀宣誓反腐无例外

      法制网记者 周斌

  7月9日下午,中央政法委再次公开通报12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随后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两位法学专家均注意到,与上一批中政委通报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不同,此次典型案件除涵盖公检法司外,还有一起是地方政法委干部涉嫌违法案件,即广东省深圳市维稳办原副巡视员王合意涉嫌受贿案。

  "敢于拿自己开刀,自我手术切除毒瘤,可见中政委在政法系统正风肃纪、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之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认为,这一做法具有宣誓意义,那就是,在党纪国法之下,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是其他单位的还是本系统人员,任何人无例外,违纪违法必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说,政法委作为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主体,没有回避自身存在的个别违纪违法现象,不惜自我揭丑公诸于众,彰显了其要将反腐进行到底,遏制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当前,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一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于法。两位专家一致认为,中政委不定期公开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做法,和中央提倡的路线政策完全一致,契合中央反腐倡廉精神。

  据统计,在此次通报的12起典型案件中,涉及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的分别为1起、3起、2起、4起和2起。所涉人员既有一般的基层干警,也有身肩一定职务的基层政法领导干部。

  "12起典型案件基本覆盖了政法领域,对政法干警有很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张卫平说,中政委不定期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明确表达传递出:为打造一支与我国法治建设相适应的,思想坚定、有执行力的坚强政法队伍,政法系统的反腐败工作将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将"零容忍"。

  据了解,我国现有300万政法队伍。客观而言,一支如此庞大的队伍,不出现任何问题,并不现实。两位专家认为,尽管违纪违法的干警占很小一部分,但会影响到整个队伍的形象,影响到执法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中央政法委正视政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果断处置,其解决问题的态度值得称赞。

  "公正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容腐败。"林来梵说,中政委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将警示教育的影响最大化,不仅能激发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执法司法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政法系统内部与外部良性互动、相互配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减少和预防腐败发生,也有助于扭转当前司法缺乏公信力的局面,提升司法权威。

  记者注意到,12起案件有的涉案金额不大,如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樊刚、原副指导员马明受贿案,4年里,两人每人受贿6万元左右;有的案件仅存在违规行为,如山西省平遥监狱监狱长薛稳学滥用职权案,罪犯亢某被特许离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薛稳学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件虽小,意义重大。”张卫平表示,中政委将小案作为典型案件通报,是在提醒和警示广大干警,中央对政法干警高标准严要求,广大干警必须有底线意识和高压线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发现违纪违法,将坚决予以查处。

  "小案活生生地告诫广大干警,履行职务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大错,一定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勿以恶小而为之。"林来梵说。

  对于今后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张卫平建议,除通报案情外,应分析干警违纪违法的原因,找出共性问题,并积极听取社会反馈,及时在监督和管理上进行调整,预防类似腐败的发生。

  同时,要把反腐倡廉措施制度化,用制度防腐。探索建立不定期公开通报的长效工作机制,运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完善网上举报机制,鼓励、支持群众举报违纪违法问题。

  "反腐倡廉,除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外,还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法干警职业保障机制。"林来梵表示,现在政法干警特别是一线政法干警工作压力大、收入不高,国家在制度设计上应给予充分考虑,适当提高政法干警待遇,为司法廉洁买单,支付合理的成本而收获社会正义,是值得的。

  法制网北京7月9日讯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
我市发布28条措施
  昨日,中国(福建)东盟合作论坛在福州举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