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03.05.2016  11:00

  近日,漳州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一起为:

  长泰职业技术学校挪用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9月,长泰职业技术学校将阳光工程培训专项结余资金3.46万元,挪用于支付学校教室的窗帘、防盗网,燃料费、购买电脑等费用。2016年3月,长泰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许移土、校长杨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泰县委农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林阿发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县阳光工程培训办公室工作人员林丽汾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