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30.05.2016  10:35

  5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省纪委近日对外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这2起典型案例具体为:

  莆田仙游县钟山镇湖亭村原党支部书记蔡国荣贪污侵占民生资金、挪用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4月,蔡国荣在任湖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便,贪污侵占上级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4万元,与他人私分征地补偿款25980元,侵吞上级下拨的再生稻补贴3840元,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5万元,挪用村委会征地补偿款10万元。2015年12月29日,蔡国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泉州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原副所长康文博受贿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间,康文博利用职便,收受他人送给的钱款计人民币3.07万元,并为他人在辖区内开设赌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2015年12月18日,康文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