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男童电子表获当庭原谅 贪妇惭愧写下悔过书

08.10.2014  21:12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6岁施姓男童,当街被刘姓妇人骗走电子表,但他却不记恨,当面告诉检察官“我要原谅她”,家长也尊重孩子的决定。刘妇听闻后,当庭惭愧地向施童道歉并写悔过书,获检方处分缓起诉,并命支付公库一万元新台币。

  检方调查,四十岁刘姓妇人4月26午,骑机车经过新北市板桥区文化路一段时,见施姓小学六年级学童独自在公车站牌等公车,向施童说他的电子表很好看,请施童借她,她要拿到附近钟表店买同款手表,约半小时后返回。施童不疑,把手表脱下交给刘妇,刘妇拿了表就骑车离去。

  施童在公车站牌苦候,错过好几班可搭回家的公车,等了一个多小时仍未见刘妇返回。施童父亲打电话问他为何还不回家?他说出陌生妇借手表的事,施父认为孩子被骗而报警。

  警方获报后调阅路口监视器画面,发现刘妇犯案时还载着两名年幼子女, 根据机车车号逮捕她。

  刘妇到案承认因看到施童手表很好看,很想要有相同手表,但没钱买,一时贪心才骗走表,她很后悔骗了天真的孩子。

  检方传唤施童与刘妇出庭,询问施童对此案有无意见。施童很有礼貌向检察官鞠躬,随即告诉检察官,“只要把手表还给我就好,我要原谅她。”说完后再向检察官鞠躬。检方询问施父意见,施父微笑说,孩子不记恨选择宽恕,“我尊重孩子的决定”。

  刘妇当庭听到施童愿原谅她,惭愧地低下头来向施童和施父道歉,并写悔过书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检方考量刘妇无前科且与被害人和解,处分缓起诉。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