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四个全面”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近年来,赤壁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先后荣获全国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将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市政府每年向市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各部门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一方面,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邀请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开展依法治国专题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组织集中授课、专家讲座、自学、法律知识竞赛、网上测试等形式,使行政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营造法治氛围。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政府实施意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结合“12.4”宪法日等重大节假日,在全市举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宪法知识竞赛,引导群众关注法治、参与法治;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权力清单,编制了《赤壁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全市共精简行政审批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79项,精简事项比率达61%,审批时间压缩30%。从今年11月1日开始,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办理审批事项。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三证合一”、“同城通办”制度,全面推行“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新规,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二次创业”,实现了“一厅式”办公、“一站式”审批、“一单式”收费、“一条龙”服务。
二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修订完善了《赤壁市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由政府法制部门负责人为首席法律顾问的10人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民主决策,政府重大决策由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注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是清理规范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市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和公开听证各环节,严把制订关,确保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订出台《关于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制度》,每2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文件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等情况进行立即修订或废止。
三、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使用权力,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赤壁市政府坚持接受监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主动开展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高度重视民主监督、网络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批评、意见、建议,边听取边整改。两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2件、政协委员提案189件,办复率100%,满意率98.5%;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376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配置执法队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综合执法,行政执法的正确率达90%以上。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出台了《赤壁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法受理、审理复议案件,及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两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维持15件,撤销6件,和解8件,变更3件。
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着力抓好电子政务网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着力抓好政务、村务、校务公开建设,设置政务公开栏和电子屏幕,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实现了透明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城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政府采购、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执行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情况,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查阅和咨询,有力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