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络赌博欠债 驾车伺机抢钱致人死亡被判死刑

21.07.2014  21:09

中新网重庆7月21日电 (郝绍彬 赵甫)网络赌博欠下债务无力偿还,驾车伺机抢钱,结果害人害已。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布这一起因赌博欠债引起的抢劫杀人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以被告人曾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五中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以来,被告人曾某因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大量债务,到期无力偿还,遂产生抢劫念头,并购买了一把水果刀。

同年12月16日22时30分许,曾某驾车至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附近伺机抢劫。当被害人张某某(女,1980年生)驾驶黑色凯美瑞轿车行至中医院门口停车时,曾某趁机拉开该轿车右后方车门进入车内,用其左手臂控制住张某某的颈部,并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威胁张某某,对其实施抢劫。

其间,张某某见其车前方有人正启动汽车,即与曾某发生抓扯,并打开车辆左前方车门呼救。为阻止张某某呼救并挣脱逃跑,曾某遂持刀朝张某某的头面部、胸腹部等处连续刺杀多刀后逃离现场,随后在中医院旁的南坪实验幼儿园附近被闻讯赶至的群众抓获。

张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3年12月17日死亡。经法医学检验鉴定,张某某系单刃锐器刺伤右胸致右肺、隔肌及肝脏破裂,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持刀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曾某为偿还因参与网络赌博欠下的债务而预谋实施抢劫犯罪,其犯罪动机卑劣,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后果严重,且无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未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重庆五中院根据曾理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曾某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