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达860万元补助资金 支持建设农村小型水利设施

11.08.2017  15:44

  记者11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省级财政下达2017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860万元,覆盖了福建省30个市县66个村镇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永泰县盘谷乡新丰村农田水利,福鼎市贯岭镇溪底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等,其中对每个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补助金额为10万元(以上),古田县杉洋镇岭里村农田灌溉水利整治项目补助达50万元。

  据介绍,该专项补助主要用于支持与农民紧密相关的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包括农田水毁修复、水利整治、河道清淤、渠道修复、饮水安全工程和防洪堤修复等方面。(林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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