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铁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 严禁无资质施工

26.12.2014  23:08

    新华网福州12月26日电(见习记者 王文清)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肃查处无资质施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建设单位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督促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管理,一旦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妥善处理。

    同时,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负责,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工序、重点环节安全质量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和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穿越铁路、河流、建筑物、桥梁时的风险控制。

    《意见》还指出,要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和人员限制其承接新的任务;严格模板专项整治,对模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拆除重新安装并全程视频录像存档。加大执法力度,对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