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质监系统工作人员涉贪 办证卖证“一条龙”

28.07.2014  12:19

  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不需要生产设备达标、卫生合格,只要花上几万元、十几万元,就能“买到”白酒生产许可证,开工卖酒……这些并非街头“办证”小广告,而是近日安徽质监系统系列腐败案爆出的真实案例。

  质监局作为肩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职责的公共部门,为什么会办出这些“真的假证”?

   假证乱真均“网上可查”制2600本获利63万余元

  去年下半年,上海一些企业发现,新招聘的一批叉车司机、吊车司机操作技术不过关,也不懂安全规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但是,这些司机都持有“网上能查到”的国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他们承认,此前并未受过专业培训和考试,证件是从江苏徐州一家中介机构“花钱买的”。

  这批证件盖有“安徽省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钢印,上海有关部门为此向安徽省质监局投诉。此后蚌埠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这批证件的编号能在国家质检总局开设的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公示网上查到,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相符。也就是说,这是一批出自质监部门的“真的假证”。

  经过调查发现,这批证件出自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周成民,他与徐州一家中介公司老板刘某暗中勾结,形成了办证、卖证“一条龙”:刘某在网上招徕买家,将信息传给周成民;周成民直接为其办证,通过刘某邮寄给买家,并将信息上传到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网。

  2013年3月至6月,周成民3个月制作假证2600本,获利63万余元,刘某获利7万余元。

  近期安徽一家白酒企业也因“真假许可证事件”引发质疑,并牵出“白酒办证腐败案”。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1999年9月1日后成立的白酒企业不再发放生产许可证,然而安徽怀远县一家创办于2010年的酒业公司却“破格”获得了许可。经调查发现,安徽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江丽娜在2008年至2012年间,涉嫌索取、收受30多家小酒厂贿赂314万余元,违规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目前,该案已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