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这一文件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将要实施的步骤措施,社会各界高度关注。3月6日,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此次福建省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节点上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个背景下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利于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有利于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从另一个角度说,也是要解决现行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问题等。
福建省从2003年就开始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先后经历了以专项支出绩效评价为主的探索阶段和以构建“五有”为主的深入推动阶段(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是目前最系统、最具体的改革要求。
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中央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福建省的实施意见将其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为省级到2020年底、设区市级到2021年底、县级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为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福建省实施意见抓住了关键要夯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首次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重点推动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从2019年起,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省级预算部门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监控、整体绩效自评和绩效信息公开。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从2019年和2020年起开始全面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
将政府、部门(单位)、政策和项目的“四本账”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收入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支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评价。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注重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衡量资金使用效果。
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关口前移,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不仅包括产出、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优惠政策实施效果,以及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并根据不同预算资金的性质和特点统筹实施。
重点从七个方面落深落细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是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实施意见》配套制度,修改调整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相符合的规章制度,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
二是从源头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
四是做好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的刚性约束。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五是积极创新绩效考评机制。探索相关联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联动考评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搭建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参与绩效管理的平台,并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是推动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稳步推进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七是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建立绩效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分类指标体系,构建分行业、分部门、分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管理信息化,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线上运行。(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