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大新规:老师上课迟到五分钟将扣工资2000元

09.01.2015  19:09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将算Ⅲ级教学事故,将扣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算起来平均有2000多元。如果一年内累计迟到6次,就视为一次Ⅰ级教学事故,将被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津贴,也就是10000多元,同时取消两年内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管理职务的资格……最近,南京财经大学出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的种类和等级,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与申诉等作出详细规定,堪称南财大建校史上控制教学事故的最严新规。

    迟到很严重:

    无故上课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就算Ⅲ级教学事故

    对于很多上班的人来说,迟到是工作中犯的小错误之一。有的单位会象征性处罚几块到数十块不等。有的宽容一些的,可能就会睁一眼闭一眼就过去了。不过,现代快报记者采访获悉,在此次南财大出台的教学新规中,对于迟到有非常严厉的处罚规定。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将教学事故分成课堂教学类(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论文)、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等四类,根据性质和所造成影响程度的不同,分成重大教学事故(Ⅰ级)、严重教学事故(Ⅱ级)、一般教学事故(Ⅲ级)三个级别。

    其中针对教师,《办法》罗列了多达20种教学事故情形,包括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在上课时接听电话,上课宣讲无关内容或播放无关视频,无特殊原因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未经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擅自请人代课等。也就是说,一个老师只要没有特殊原因上课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将被认定为Ⅲ级教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