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创业补贴政策 范围扩大补贴金额再提高
01.07.2014 13:1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东南网7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 通讯员 胡晓牧)昨日上午,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厦门扶持创业就业的新政策。
此次,厦门新的创业政策,不仅扩大扶持对象,还提高了补贴和奖励标准,并延长奖励补贴年限等,进一步扩大创业就业扶持面。
范围扩大了 涵盖全市所有失业人员
厦门市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有关创业的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扶持范围,涵盖全市所有失业人员。在全省率先将“未就业的本市户籍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未就业的驻厦部队随军家属”纳入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扩大创业扶持政策受益范围,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和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此外,《通知》再次提高了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奖励标准(见图):据介绍,厦门这一次提高了创业补贴标准之后,补贴力度乃全省最大。
不仅如此,厦门还延长创业补贴的年限,将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促进自主创业人员稳定创业。
门槛降低了 让更多人可以领到补贴
新政策取消了创业地点必须是租用在孵化基地内等条件限制。
据介绍,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若新创业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任何地点,无论是“自有”还是“租用”创业都可平等地享受创业场地补贴;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可享受自主创业奖励;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01.07.201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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