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试点为深化改革探路 包含司法、地方债等领域
上海:司法“去行政化”
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上海成为“司法改革试点”。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司法改革应当配套,法官职业化需要高素质的司法人才。上海在这方面有优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对本报记者说。在强世功看来,总书记提出“完善司法人员管理分类”,也体现治理思路的转变。“司法和行政,是两种权力运作模式。把司法机构按照行政科层制进行管理,本身就和司法队伍崇尚司法理性、平等适用法律的理念相违背。因此,分类管理实际上就是‘去行政化’,淡化司法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注重专业领域。”强世功说。
针对“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表述,强世功认为,在传统行政架构里,地方法院人、财、物全都归地方政府管,不自觉就会形成一种依附关系,这和建设统一的国家司法体系、服务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是相矛盾的。因此,“未来地方法院将逐渐从‘属地管理制’向‘垂直管理制’转变”。
广东:率先自发地方债
6月10日,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已确定地方政府债券主承销商,此次自发债规模是148亿元。对广东来说,这不算大数目,但却是中国的地方政府首次用市场化方式解决自身债务问题。今年5月,财政部公布首批10个自发地方债试点,广东位列其中。
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11万亿元。虽然总体安全可控,但风险仍需警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本报记者,以前财政部统一为地方发放债务,再按照配额下发,就是为了控制风险。但地方政府在债务违约、债务超发问题上可能也会存在侥幸心理。而“自发自还”,就是打破国家“兜底”、约束地方政府信用无序扩张的一种方式。
6月初,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债券信息向公众披露的工作,以控制地方债的风险。走在前面的广东,就由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并在发债前7个工作日向社会发布评级报告。
黑龙江:试行“粮食银行”
在东北,从去年起,一场植根于黑土地的全面深改已经展开。
去年,国务院批准“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去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此调研时鼓励黑龙江在现代农业改革方面“闯出一条路子,给全国做示范”。
农业改革,最重要的要让农民富起来。怎么做?黑龙江已经趟出了一些路子。
比如说,“粮食银行”。在黑龙江,现在有两家试点。粮食银行做什么?像普通银行吸纳储户存款一样,粮食银行吸收农民的存粮,为农民提供免费存储业务。只要手里有“存折”,农户就可以随时提取、购粮甚至是折现。不仅能存粮,粮食银行还有代农加工、品种兑换等功能。
这样一来,农民就可以自由选择售粮的时机,再不用担心“谷贱伤农”。
这一改革试点还在做的另一件事,是建设交易平台——类似于淘宝网一样的平台,只要出价合适,农民不必管买家的地域分布,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甚至还能卖到国外去。
“试点”贯穿中国改革历程
30多年前,中国的改革开放从安徽小岗、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开始。
今天,上海自贸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天津滨海新区等,承担的依然是“改革试点”的任务。
贯穿改革历程的,是“试点”的逻辑和思路。
“中国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渐进式的,由易到难、从局部到整体、由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再到其他体制改革。我们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学,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改革是试错法,但重要的是从地方的试验中获得经验、吸取教训,再逐步推广。”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告诉记者。
强世功表示,从中国的改革史看,不断出现着中央顶层设计与基层自主创新的结合。地方自主的试验,会为中国改革带来不同的范本和经验;而由中央选择试点进行改革,则包含了对整体改革战略的思考和设计。
“我们常说,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试点,就是这种思路下的改革逻辑。”胡鞍钢说。(申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