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长沙廉租房为何会被转租谋利
据报道,在长沙几个保障性住房小区,部分保障性住房竟成了一些人谋利的工具——原本每月几十元租金一套的廉租房,被转租至600多元,甚至2000元。另外,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一些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转租现象。
穷人转租廉租房怎么办
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本是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而由政府推出的惠民举措,不得转租、转借。不禁想问,为何这些人能够这么明目张胆地违反规定为自己谋私利呢?
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保障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的出现,让很多人钻空子、为自己谋取私利。比如,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现象。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一些民众对此也有意见。
穷人转租廉租房怎么办?显然,这也是基于经济理性人的现实选择。而且,廉租房制度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有问题很正常,也不可怕,关键是有防范和惩戒的措施,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这样的工作做到位了,廉租房乱象也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然而,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
另外,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虽然,我国于2005年发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但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管控效用并不大。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是通过立法,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严格准入及退出机制管理,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说,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查审核阶段、探索建立有效可行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违规惩处制度,为最低收入民众保障应有的合法权利,让他们住有所居!
□苏芮(公务员)
香港公屋,重在事后监管
在香港,就算是成功申请到公屋,房屋委员会也会定期对公屋租住者们进行资格审查,使已经不符合公屋租住条件的人退出公屋计划。
作为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的香港,又是如何解决自己的“廉租房”问题的呢?
香港的“廉租房”就是公共屋邨,俗称公屋,其租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香港特区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公屋,约占现有房屋的三分之一。在地价堪比美国曼哈顿的香港,能够申请到公屋,是低收入人群最大的希望。据香港媒体报道,今年香港轮候公屋人数突破25万。虽然香港公屋的申请与分配也存在着“僧多粥少”的问题,但香港的公屋轮候分配制度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
首先,香港房屋委员会制定了比较宽泛的公屋申请条件,只要申请人年满18岁,自己以及家庭成员现居香港并具有香港居留权;名下没有任何住宅楼宇,家庭每月收入在房委会规定的入息和总资产净值限额以下,便可以申请公屋。而这里的入息和资产限额的具体数额会随着香港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处于变动中。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便可以得到公屋轮候册上的一个号码,这个轮候册可以任意查看,再加上香港廉政公署对整个过程的监督,这就使得轮候分配这一过程暴露在阳光下,将虚假违规申请的比例减少到最小。而就算是成功申请到公屋,房屋委员会也会定期对公屋租住者们进行资格审查,使已经不符合公屋租住条件的人退出公屋计划。
一旦在申请过程中涉嫌伪造材料,或者有将公屋转租等滥用公屋的行为,申请者或租住者极有可能会被检控。像长沙转租、转借的现象,香港一般不会出现,因为一旦被举报,轻则被勒令立即搬出及罚款,重则面临牢狱之灾。而一般的香港租客,为求保险起见,遇到有人出租公屋也会要求业主出示《解除转让限制证明书》,以证明业主已经用市场价将公屋买下,并不是非法出租。
内地保障房制度可以借鉴的香港经验,除了申请审批程序的公开透明以外,更重要的是要落实保障房分配之后的监管。政府的保障房工作并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将保障房分配给有需要的人群就可以了。如何形成有效机制定期审核现有保障房住户的资格,建立针对已经不具备廉租房租住资格的住户的退出机制,转租、转卖等滥用保障房的行为该如何惩罚,都应该纳入保障房监管机制之中。(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