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能让“附加费”搞乱政府和市场
“附加费挤压的何止是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更挤压了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空间。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在电力等公共产品价格上设置附加费,可以随意支配这些附加费,还有何市场化可言?又怎能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水、电、汽油价格中存在普遍的“附加费”现象,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据新华社报道,以2013年全国用电量估算,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业内人士表示,附加费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空间,且水电增加成本以附加费的方式暗地收取,令公众质疑。
上世纪90年代,国家开始酝酿推动电力行业改革,先后多次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但至今电力行业仍处于高度垄断状态。电力改革为何难以推动?除了电力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十分密切外,电力附加费尾大不掉,恐怕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为如果推动电力改革,就有可能动到电力附加费这一块巨大的既得利益,而这块既得利益的受益者,既有电力企业,也有一些政府和职能部门。
电力价格中包括的附加费,有的具有合理性,如公用事业费、排污费等,但更多的根本不应当收取,如果把这些收费项目从电价中剥离出来,它们就可能面临被取消的命运。反之,把它们和应当收取的费用混杂在一起,就可以鱼目混珠,使这些不应当收取的费用保留下来。
这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模糊不清、政府与企业关系含混不明的结果,如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了,这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要解决诸如电力附加费这样的问题,最根本的出路,还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现实生活中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大多都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有关,与政府的手伸得太长有关。以电力附加费涉及的问题为例,国家一边要推动电力改革,一边又在电力价格中附加许多费用,其中很多费用收得不清不爽、不明不白,以至于连电力企业也不知道收了哪些费,为什么要收这些费,这些费收取以后怎么用。如此一来,政府对电力附加费的自由裁量权和支配权也就逐渐做大,而对企业和居民来说,面对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附加费,除了被动地缴纳之外,又似乎找不到其他拒绝的理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各种附加费流进政府、流进企业的腰包。
业内人士说,附加费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这话说对了一半。名目繁多的附加费,挤压的何止是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更挤压了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空间。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在电力等公共产品价格上设置附加费,可以随意支配这些附加费,还有何市场化可言?又怎能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公共用品“附加费”搞乱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它可以把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权力、利益空前放大,逐渐形成利益集团。仍以电力为例,如果将各种附加费从电力价格中剥离出去,电力价格的分配就可以更加科学、合理一些。譬如提高上网电价,让发电企业的盈利空间加大,就可以在煤炭价格上涨时减少亏损,在煤炭市场低迷时让利给煤炭企业。正是因为有电力附加费,电力企业就有了压制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理由,结果多数利益就被电网企业占有了。为何不管煤炭价格怎样变化,电网公司都赚得钵满盆溢?为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国家能源局近年来贪腐大案频发?答案无不与此有关。
公共用品价格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是能否打破“附加费”背后的利益藩蓠,搬掉这些既得利益的大山。为此须大力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切断政府部门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了,才能有效去除捆绑在公共用品上的乱收费、乱作为,避免出现电力附加费每年收2000亿这样的“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