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开区等15家开发区被列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04.01.2018  20:01


  近日,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闽政〔2017〕55 号),试点范围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8个国家级经开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元洪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国家级高新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新区(福州新区)。试点期截止到2018年12月21日。


  改革重点任务包括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其中,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包括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