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华人证件丢失无法出境 民警找回“身份”

15.01.2016  12:21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1月11日,福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为三名日籍华人办理护照补发,这是该大队首例为出生在国外,且一直在国外生活的华侨办理护照补发业务。

  近日,暂居福安市的日籍华人郑女士在亲友的陪同下,焦急地来到福安出入境请求帮助,原来她和两个孩子的护照及永居卡在入境时遗失。经了解,2015年12月25日,郑女士(现居住于日本东京,持中国护照,签发机关为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与其长子王崇某(出生于日本东京,持中国护照,签发机关为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次子王晴某(出生于日本东京,持中国护照,签发机关为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三人自日本回国,从上海虹桥机场入境。在办理入境手续时发现三人护照及永久居住证遗忘在飞机上,经查找无果,当日至福安市,随后住在亲友位于福安市阳头街道鹤祥路家中。由于其早期出国,其国内的常住户口已经注销,两孩子都是在日本出生,身上所持有的有效证件仅为中国护照和其在日本的“绿卡”,而其护照和“绿卡”的遗失,意味着郑女士母子三人无法正常出境,也失去了在中国的身份证明而寸步难行。

  为了解决郑女士面临的困难,出入境民警告知其根据相关规定,可依法在福安提出补发护照申请。由于华侨办理护照补发需提供其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居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暂居证明,因其三人原持有的护照都是由中国驻日本使馆签发。按照规定,需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审批签发普通护照的驻外使馆先行核实原发照情况。郑女士提出护照补发申请后,民警立即发函至宁德出入境转省局,请求函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当得知郑女士其本人在国内无法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等相关监护材料时,福安出入境民警又积极联系上级出入境部门,随后告知其可由日直亲友代为将日本住民票送至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进行认证后替找出生证明。

  当提供了需要的证明材料后,民警依法受理了郑女士母子三人的护照补发申请,但在受理环节中,又遇到了新的“问题”——因郑女士现在国内无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号码,而其2000年时在国内用15位身份证号码有办证记录,系统无法生成18位身份证号码,因此申请材料无法受理,反复在“查档”与“核查”间循环。出入境民警又将郑女士的情况与省厅出入境技术人员沟通,在技术员的指导下完成了受理申请,成功为郭女士母子三人办理了电子普通护照。郭女士对福安出入境民警以人为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