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证不再难 逾1.2万安置户办下了土地证

03.07.2014  17:47

  本报讯(记者 王朝晖 通讯员 庄剑顺)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办证不难了,到6月底已有1万多安置户办下了土地证。

  市国土资源局于日前通知各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复函》精神,对照各自承建的拆迁安置房项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手续后,统一向市国土资源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土地登记窗口报送相应材料,申请办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这标志着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土地证“办证难”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23个已可办理土地分割证的项目已陆续为安置户办理土地证12646宗,正在申请办理土地证39宗。该局建议23个项目未办理土地证的安置户业主准备好各户《房屋所有权证》、安置户身份证明与宗地图(1户2份)三项材料,即可单独申请办理,办理工作将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他26个已办理土地总证,未办理分割房屋所有权证、土地分割证的项目和14个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分割证的项目需由建设单位先补齐和完善相关手续后,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申请办理,办理工作需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工作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通过后才可办理土地证;预审不通过的,建设单位要补齐所缺手续和材料直至预审成功。国土部门建议这40个项目安置户首次申请办理土地证时,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统一办理,并准备相关内业资料、查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