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城区雨水设施月底修复 定供排水设施重建日程表

15.08.2016  09:37

  福州日报8月15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日前出台的《闽清县城乡供排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提出,该县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灾后重建在明年1月前完成。其中,城区雨水设施修复,包括城区雨水管网疏通和清淤将在8月31日前完成。

  方案提出,乡镇供水设施修复重建须在明年1月9日完成,将结合城乡供水规划实施云龙、坂东、白中、白樟、金沙、池园、三溪、塔庄、省璜等受灾乡镇农村饮用水工程(乡镇水厂、供水管网等)修复重建工程。

  为确保乡镇及时恢复并完善提升永久性供水体系,由闽清县水利局负责,多部门和乡镇配合,12月底前完成乡镇农村饮用水工程修复重建(含乡镇水厂、管网等);抓紧建设坂东水厂进出厂管网,确保在12月底前投入使用。

  在排水方面,城区雨水设施修复在8月底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和乡镇排水设施明年1月9日前完成修复重建,届时闽清县污水处理厂也要恢复运行。

  方案要求,在预估无法尽快通水的情况下,要采取车辆送水、安装移动净水设备、配送桶装水等应急供水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饮水需求。对受灾的供排水设施应急抢修和修复重建项目,除了申请灾后重建资金,其余由闽清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