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将可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办结

03.12.2015  12:47
  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并联审批、统发证照”。这意味着253项以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后在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就可以办结,实现“办事不出区”。该项工作有望于年底前启动受理。

  7月,省政府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授权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管委会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核准登记、广告许可审批、加工贸易许可、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等,涉及工商、卫生、教育、文化、海洋渔业、农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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