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法委副书记陈国猛任浙江高院党组书记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月12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国勋在会上宣布: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陈国猛同志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齐奇同志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齐奇(本网资料图)
齐奇简历
齐奇,男,汉族,1952年4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法律硕士学位。
1979年至1983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198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1984年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秘书长,1986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5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1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0日再次当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国猛(资料图)
陈国猛简历
陈国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福建晋江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沈正玺)
相关新闻:
福建政法委副书记陈国猛任浙江高院党组书记
据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微信公号“法治浙江”消息,1月12日下午,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国勋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大会上宣布: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陈国猛同志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齐奇同志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接下来如果没有变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表决通过陈国猛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将表决通过陈国猛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大陆法槌第一人
2001年9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大陆法庭第一槌。
2002年6月,《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实行,全国法庭统一开始使用法槌。
谈到酝酿“法院第一槌”的动因,陈国猛曾说,法槌的本质是一种道具,就好比指挥家手中的指挥棒、足球裁判脖子上的哨子。法官用法槌的威严敲击,维护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无形中增添了责任感和权威感。
旁听人员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传呼机、手机声此起彼伏,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随意发言……庭审中的这一幕幕,令法官普遍深感头疼。为了在失控的庭审中表达权威,法官们有的大声呵斥,有的猛拍桌子,有损法庭尊严,令当事人不满。因此,寻求一种能够最好表达司法威仪、秩序的道具,就是法槌。
全国第一个涉台法庭
在陈国猛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海沧区法院获批设立全国第一个涉台法庭,于2012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
“厦门将全市六个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涉台一审案件集中由海沧法院涉台法庭管辖,不仅有利于统一涉台审判司法尺度,而且有利于司法资源的集约使用。”作为“涉台法庭”的推动者、项目“设计师”陈国猛曾说。
2013年1月厦门中院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在全国率先实行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共集中审理涉台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达到了3327件。
全省第一个减刑假释巡回法庭
同样是在陈国猛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福建省第一个减刑假释巡回法庭设。
2012年6月厦门中级法院减刑、假释巡回法庭正式在厦门监狱挂牌成立。
法庭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并通过厦门法院网进行裁前公示,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陈国猛从齐奇手中接过浙江省高院掌门人之位,那对于齐奇法官,你又知多少?
齐奇,男,汉族,1952年4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法官。
2008年1月出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自上任1年多时间里,从浙北到浙南,从山区到海岛,齐奇跑遍了浙江省11家中级法院、1家海事法院与90家基层人民法院,了解基层法官的看法与做法。
他出任高院院长后,浙江法院每年四五百起判各级政府部门败诉,居全国第一。
2012年,在齐奇的大胆推动下,浙江高院率先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试点;2013年,齐奇更是力排众议,为张氏叔侄、萧山劫杀案彻底平反。
此外,在高院院长中,他第一个穿上法袍亲自审案。
【陈国猛简历】
陈国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福建晋江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二级高级法官。
1985.9-1989.7 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法学学士。
1995.1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经济一庭庭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参加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10 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1 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参加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8 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2 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11 陈国猛被最高院授予个人一等功。
2015.10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