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惩戒成为撬动文明的“杠杆”
2016年,失信者的日子将更不好过。中国人民银行20日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消息显示,今年我国将扩展10个失信联合惩戒领域,实现守信联合激励的新突破。(1月21日 新华社)
谈及失信行为,相信人们都会第一时间想到黑心商人、“老赖”、不法商贩等等。其实,除此以外,失信的情形还有很多很多,失信行为不仅践踏社会道德良知,而且损害诚信有爱的社会氛围。假如,任由失信行为滋生和泛滥,对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说,将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在培育社会文明的当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得到制度关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
当前,对于很多失信行为,都已经开始纳入到征信系统中,并且与个人的衣食住行、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挂钩。通过征信系统的完善,强化失信惩戒和打击力度,有力的威慑和打击了失信行为人,从而不断构建守信有序的外部氛围。应该说,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发挥社会征信机构作用,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强化信用信息服务与产品的应用等等,都具是构建征信系统建设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假如,信用信息不能共享,无法得到及时的公开和推送,其价值和功能必然会受到局限性作用。而且,如果信用信息无法共享或缺少统一规范的综合运用,只是局限于表面上的浅尝辄止,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和教育价值都会显得不足。正好因为如此,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构建,应该做到对症下药,并能够不断完善和更新。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和渠道,实现信用信息的交流和互通,构建起立体化、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才能跨越不同领域与行业,失信联合惩戒的威力才能得以显现,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模范示范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治理和惩戒失信行为已经刻不容缓。长期以来,面对失信行为,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裁和约束手段,导致失信行为的成本付出过小,失信行为成为社会文明的一个疮疤。失信者逍遥法外,而守信者却要为失信者的行为埋单,一旦产生“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对于社会文明建设无疑具有灾难性的后果。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共享平台必然会得到创新和完善,而失信主体遭遇联合惩戒将成为常态,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的篱笆,给失信行为人以严重威慑和打击。
根本上来看,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功能,真正体现出了信用信息的内在价值和意义。在构建诚信社会的当下,诚信与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关系,而失信惩戒无疑就是撬动社会文明发展的“杠杆”。我们相信,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影响下,必然会倒逼失信主体强化自律和警醒,在社会生活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向诚信靠拢,最终实现加快诚信中国建设的根本目的。(荔城区委文明办 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