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四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出炉 厦17所学校上榜
05.07.2015 12:38
本文来源: 新华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公布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授予闽江学院等88所学校“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其中,厦门有17所学校上榜,包括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厦门海沧延奎小学、厦门市集美区曾营小学、厦门市翔鹭小学、厦门市寨上小学、厦门市湖里第二实验小学、厦门市金山小学、厦门市新店中学、厦门市翔安区马巷中心小学、厦门市松柏幼儿园、厦门市民立第二小学、厦门市槟榔小学、厦门市鹭江新城小学、厦门市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厦门市集美区侨英中心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
据悉,今年5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92所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其中88所学校均能做到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到培养目标,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校园拥有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达到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标准。
(记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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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