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厅规范义务教育学校 严禁招“条子生”
29.08.2014 09:17
本文来源: 城市吧
8月29日讯 28日记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学籍管理规定,加大招生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通知》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招生片区要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学校分布、办学容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并为每一所初中校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对口)。各地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要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对口),并采取自主报名与随机派位相结合方式招生。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借读,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新生入学和跨区域转学的监控,防止择校或变相择校行为发生。
此外,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违规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收或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严禁录取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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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20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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