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闽清计生办主任公车私用
07.11.2014 17:09
本文来源: 城市吧
人民网福州11月6日电 据福建省纪委的公开消息,福建省福州市纪委今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公车私用、公款滥开支、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连江县科技文体局驾驶员林贵明因公车私用被辞退,闽清县坂东镇计生办主任余圣标、永泰县同安镇政府、马尾区教育局高招办负责人林祥勇被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纪委通报的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闽清县坂东镇计生办主任余圣标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9月8日(中秋假期),余圣标违规驾驶公车接送其家属回老家。闽清县纪委给予余圣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永泰县同安镇政府公务开支存在“喝汽油”和“吃轮胎”问题。该镇政府以“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报销伙食开支;两名驾驶员通过每个月多报、虚报“汽油费”和“维修费”,提高工资补贴。永泰县纪委给予同安镇镇长罗荣海党内警告处分。
3、马尾区教育局高招办负责人林祥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9月15日上午上班时间,林祥勇使用手机查看股票行情并进行股票买卖。马尾区纪委给予林祥勇党内警告处分。
4、连江县科技文体局驾驶员林贵明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9月8日(中秋假期),该局驾驶员林贵明违规驾驶公车接送其亲属前往福州。连江县科技文体局对林贵明予以辞退处理。连江县纪委对科技文体局局长张建国进行诫勉教育。
(人民网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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