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医药潜规则” 连城卫监所卫监科原科长获刑五年

28.11.2014  12:06

    龙岩连城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科原科长吴某,原本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职责。可他忘了自己的职责,反而热心充当起药商“代言人”,在连城县的乡镇卫生院大行“医药潜规则”。近日,连城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至2013年3月,被告人吴某在任连城片区部分中标药品医药代表期间,先后多次按照采购药品的种类、数量及相应的药品回扣标准,向连城县多家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贿送药品回扣款,共计336067元。

    (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罗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