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04.02.2016 11:59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5年,南平市城乡规划局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市规划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方面的主要做法和2016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2015年,根据市规划局“六五”普法规划安排,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学习制度,领导成员每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采取多次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特点,加强对《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讨论,利用周五下午学习时间,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在局域网增设法律课堂和法律小常识版块,开展新法解读。普及法律知识,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确保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和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为了更好地向群众普及《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市规划局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文化广场等开展多次规划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规划宣传栏不定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手机短信等开展规划宣传,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市民守法意识。 二、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职权 今年,市规划局根据审批改革的要求,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制定行政权力运行图,清理行政许可前置条件,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每周召开局建设项目集体联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智慧,切实提高规划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已办结建设项目申请316件,其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7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6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32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意见函36件,其它批复16件,方案审查19件。 根据《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市规划局积极开展对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已按要求接入行政执法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由于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已移交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没有具体案件。2015年,市规划局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也无行政诉讼情况。今年,市规划局加强与市、区“治违办”的沟通、配合,推进存量“两违”的分类处理工作。加强与市执法局沟通、协调、及时将违法建设线索转告市行政执法局查处,保障城乡建设按规划实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监督体系 市规划局认真为省政府派驻市规划局的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指定一名局班子成员配合其开展工作,对全市范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者督查,局主要领导定期向规划督察员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同时,市规划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县(市)规划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帮助县(市)规划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南平实际情况,市规划局制定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规程》,强化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减小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的自由裁量权,对房地产项目均由分管领导带队到现场核查各项规划设计指标,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竣工核实关。 四、2016年工作思路 1、2015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市规划局将认真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工作,提高规划队伍的法治意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制度化。 2、树立规划法定意识,确保不随意变更规划。加强批后跟踪检查,监督检查形式常态化、制度化。 3、开展对县(市)规划部门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对县(市)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 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4.02.2016 11:59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