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救人身亡不评见义勇为引争议 当地已决定申评

04.07.2014  08:17

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昨天下午,当地综治办决定,将依照规定,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多数网友认为该评

但不能在公共平台上大做宣扬

四川达州8岁女孩“见义勇为”却未获称号事件被报道后,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也是众说纷纭,基本分为三种情况:

认为不评。有网友直言:“你就是把小女孩追认为英雄又能怎么样。我也不提倡这做法,这样的结果多是更悲惨。小女孩好样的,天堂里愿你欢乐。”“如果你们有孩子,你们也会让他们见义勇为吗?不提倡不鼓励早就出来了,我们的学校前前后后说过好多次。评奖就是承认和鼓励,你们怎么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呢?

认为该评。“首先,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我们鼓励的是这种精神。所以,我们应该给这个小女孩见义勇为称号,因为精神不朽。”这些网友的观点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追加个名誉是应该的。

认为该评,但需要说明不提倡。更多数网友则认为,未成年人首先要保护好的是自己,不该提倡这种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助他人的行为。但微微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应该对这种精神给予认可,但不能在公共平台、媒体以及学校进行大做宣扬。

当地政府决定认定

已安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申评

昨天上午,大竹县综治办主任胡小伟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县政府在考虑到网友的意见后,决定认定李微微见义勇为行为。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热议。”胡小伟称,鉴于网友的三种看法,综治办进行了研究,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按程序对李微微见义勇为进行认定,且予以表彰。李微微的行为符合规定,之前没有为其申报,只是考虑到她是未成年人的因素。直到前天为止,县综治办都没有否定李微微的这种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只是没有确认。

县综治办准备按照程序,为李微微申报评定。目前,综治办已经安排周家镇党委政府把该事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然后,对此进行核查,调取相关的证据材料。最后,向县政府提出申报,对李微微的行为予以确认,进行表彰。而且,综治办已经通知李微微的父亲,将会与其面谈,并将整个过程和需要的时间通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