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求: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
司法部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
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
法制网讯 记者李豪 2月21日至22日,司法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志强指出,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戒毒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2014年和2015年司法部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对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于进一步夯实戒毒工作基础,破解戒毒工作难题,提升戒毒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戒毒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动戒毒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推高戒毒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过硬队伍、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干警队伍战斗力的长远之计。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标准,通过2至3年的努力,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体系,形成制度标准更加健全、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工作落实更加有力、戒治质量持续提高的工作格局,打造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规范化戒毒场所,促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刘志强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科学把握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要着眼于维护秩序、确保稳定,切实规范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符合戒毒人员特点和戒毒工作规律的分别分期分级管理方式和相对统一的戒毒管理模式和安防体系;着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切实规范戒毒执法,坚守法治精神,恪守职业良知,忠诚履行职责,管控执法权力运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着眼于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规范教育矫治工作,明确教育矫治内容、任务和要求,创新教育矫治方式方法;着眼于构建科学、专业的医疗工作体系,切实规范戒毒医疗工作,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疾病诊疗体系,加强场所医疗机构建设,规范与社会医疗机构的合作,确保生理脱毒治疗安全;着眼于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规律,切实规范身体康复训练、心理康复训练和劳动康复训练工作。
刘志强要求,要紧紧抓住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结构科学、内容协调、程序严密的戒毒工作制度标准体系;在加强信息技术支撑上下功夫,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在加强工作保障上下功夫,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经费保障工作;在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2016-2020年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事关戒毒工作长远发展的难题作为推动工作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基层意识,真正扑下身子深入了解基层,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真正把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使各项政策和部署更符合基层实际。
刘志强强调,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来部署、来推进。要全面系统推进规范化建设,要有全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持之以恒推进规范化建设,将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到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南京市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了现场考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戒毒局局长和司法部戒毒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