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给执法者补补人文素养课

25.07.2017  11:32

  7月20日播出的《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提到一件事:浙江乐清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诈骗案时,被告人声称身上有伤,受到刑讯逼供。办案民警被法官要求出庭作证时,“刚开始有一点蒙了,不知所措”,后来民警出示执法记录仪的录像,证实被告人身上的伤是其拒捕导致的。

  警察在执法时如果言行不规范,可能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国推行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努力使执法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使执法权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让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庭审的检验,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当说,我国规范公安机关执法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等,对警察如何执法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日趋规范。然而,正如公安部负责人去年在答记者问时所说的那样,少数民警还是存在法治观念不强,执法素养不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警察能否公正执法,除了要看相应的制度机制是否完善、严密之外,还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警察的办案知识、经验等专业素质,二是其人文素质,包括爱心、责任感和道德自律,要看他对生命、对纳税人、对公平正义是否敬畏。

  一些引起社会关注的执法行为中,少数警察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在执法时不尊重公民的人格,不注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人员人文素质不高,缺乏应有的爱心和责任感,对公民的合法权益等缺乏必要的敬畏。应看到,一名合格的警察,不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这一“硬件”,还应当具备悲天悯人的情怀、强烈的法治意识、矢志追求公正的品质等人文素质这一“软件”。这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现在,我们对警察的培养和教育,欠缺较多的似乎还是“软件”,需要尽早加强这一课。所以,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除了需要继续完善执法标准、操作规程、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继续进行规范执法培训等,还需要强化对警察人文素质的培养,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培训制度机制。(福建日报黄琳斌)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