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旬无业汉烫伤妻子和儿子 被重判囚10年

11.07.2014  14:51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香港《明报》报道,有家暴前科的六旬无业汉,不满年轻20岁的妻子离婚手续未办妥,已要求他交出门匙,气上心头的他不但举刀指吓妻子和长子,更取出通渠水淋泼两母子,令他们遭受约三成灼伤。他早前承认淋镪罪,昨被重囚10年。法官特别引用本案情况指出,家暴案的被告不应太轻易获准签保守行为,否则难起阻吓作用。

暂委法官贝珊透露,退休前任职司机的被告刘松添(66岁)早于2012年7月,已曾因感情问题袭击本案事主、即前妻陈秀桃(46岁),当时他捉着事主脚部,用脚踢其私处逾10次,最终上庭后获准以1500元自签守行为1年,被告于不足一年内再犯案。法官指出,若当时被告面对的是审讯甚至短期监禁,或可令他受到教训,不会轻易地一犯再犯。法官又批评目前有太多牵涉家庭纠纷的案件,获准以自签守行为的方式处理。

长者中心31人联署求情信

辩方昨呈上由被告亲撰、以及其所属长者小区中心31名长者联署写的求情信。辩方透露,陈为被告的第二任妻子,他们于2007年结婚,但关系自2011年起转差,被告自前年起独自搬到内地居住,顿感一无所有,更感到妻儿站在同一阵线与他为敌,曾有自杀倾向。

遭妻索门钥匙失控

至去年6月18日即案发当天,一家终在元朗西边围的家中爆发冲突。当时夫妻已申请离婚但仍同住,陈向被告取回门钥匙,被告失控拿出瓷刀指吓陈,长子刘健鸿(21岁)挺身而出保护母亲,被告见状丢下刀,取来通渠水泼向陈的胸部,并溅中仅穿内裤的长子。两母子分别遭受38%及26%化学灼伤,需接受清创及植皮手术,现已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