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衣不合身店家承诺寄卖 退款时顾客被要求同价消费

09.04.2015  12:37

  近日,霞浦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服装消费纠纷,商家退还顾客购衣款1754元。

  据了解,今年3月初,林女士在霞浦县城区的一家服装专卖店,花1754元购买了一件女式上衣。因当天天气较暖和,林女士衣服穿得少试衣时感觉不错,可当她回家穿上羊毛衫后再套上新买的上衣,就觉得不合身。于是,林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换个大号的上衣,因当时店里没有同品牌的大号衣服可换,店主同意让消费者将衣服放在店里寄卖。

  3月下旬衣服卖出后,林女士要求商家付款,却遭店主反悔拒绝,称消费者须在该店消费1754元。林女士不满,便向霞浦县工商局投诉求助。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核实了林女士反映的情况,经调解,商家退还购衣款1754元给消费者。(程伟兵 刘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