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龙岩某医院院长 龙岩一经销商获刑6年多

24.08.2017  10:55

  台海网8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林宇田  谢燕)龙岩的黄某铭靠某医院院长的关系,利用该院长的职便,共同收受他人的贿赂,被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近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黄某铭是一名经销商,与龙岩某医院院长郭某关系好,形成利益共同体,谋取不正当利益。他利用郭某有决定医疗设备及大宗物品采购方面的职务便利, 为第三方设备供应商谋取利益,使其顺利中标,而多次收受第三方设备供应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15万元,黄某铭从中分得46万元。

  此外,他还在与龙岩市某医院业务往来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4次行贿郭某及该院上级主管领导李某,合计人民币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