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安市教育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严格对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南安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透明度,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教育发展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市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泉州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教育局的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切实做好教育行政许可、教育行政处罚、教育行政监督等各项工作,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将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与评选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平安校园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举办专门知识讲座等,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各级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意识。组织局机关办公室、人事科、职成教科等涉及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合法规范有序开展;组织局机关中教科、初幼教科等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建设。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公示全局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印发《南安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每月对学校校务公开进行检查通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是坚持文明公正执法。按要求将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南安市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并依托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接受政府及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受理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57人,通过认定57人。
三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吃空饷”治理工作,狠抓队伍常规管理,集中处理离岗教师35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在校生、师资需求的预测,拟定《2015年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公开招考新任教师276名、选派支教教师258名。按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两方面制定《2015年度南安市教育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结合教育部门设定14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118个三级指标。
四是着力规范工作流程。印发《2015年南安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梳理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保留行政许可2大项8个子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及其他项目5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1项;编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51张,梳理出前置审批项目1大项5个子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4项、涉企收费(含个人)审批事项1项,目前,所有的事项、流程图已经市政府正式发文公布,并在“中国·南安”网及南安教育信息网上对外公布。
五是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今年来,南安市教育局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精简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及办理环节,大力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民办学校审批效率。全年共审批民办幼儿园3所,受理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均在20天内办结,即控制在法定时限的22%左右,远低于35%以内的承诺时限,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坚持依法治教,全面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一是坚持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财务预决算和财务监督工作,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开支。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切实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在教辅教材、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工作中收取回扣等商业贿赂现象。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是坚持重点治乱。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治理学校乱收费作为纠正教育行风的重点,坚决克服和纠正单位利益至上,目无组织纪律,自立项目收费,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坚决制止借培训、考察名义组织公费旅游。严格落实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教育行风健康发展。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规范教师兼职和校外活动,不得违规办班组织和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等行为。
三是坚持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拓宽学校民主渠道,不断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那些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取信于民。
二、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实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干部、师生学习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并把反腐倡廉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教育和防范上,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发挥机关廉政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的示范作用,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教育作用,把廉洁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体系中,分层次实施廉洁教育。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严格全局干部的公共服务意识的培养教育,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强化宏观指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准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信访信息预警工作机制,健全信访信息网络,畅通信访信息渠道,严格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依法处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出现的信访事项。
(三)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把加强学校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学校布局调整等领域的政务信息,抓好群众关注的招生、考试、收费、安全、学籍管理等方面政务信息的公开。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进一步落实约谈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解决基层学校突出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检查评议,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和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教育执法监察职能,加强招生监察监督,加大对国家和省、市各类招生考试、教材教辅征订、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预算外资金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坚持每学期初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收费大检查,充分发挥局际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综合治理。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